2010年8月23日

最近多了份车主身份的我,无疑是多了份方便,但也多了份责任。
一辆车一个人驶在南北大道,车辆冲我身边呼啸而过。看了看车速表...110km/hr.
嗯,大家真的有那么的赶时间吗?匆匆忙忙,是在追求那超快感还是处理不完的急事让你我那么放肆的狂踩油门喔?
有人笑称:“大马交通规则不是用来遵守,是拿来犯规的”
车祸天天有,新闻天天播。这不怕死的性格就是那么的倔!要怎样才能够让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呢?
如果生命是值得珍惜的,那么我决不允许这脆弱的身躯因为自己的过错而摊在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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